近日,伏小桃關聯公司南京和奇宜餐飲管理有限公司被國家稅務總局南京市稅務局第二稽查局罰款16.390886萬元,原因涉及未按合同金額和未入賬部分少繳納稅款。
國家稅務總局南京市稅務局第二稽查局公布的相關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2018年至2020年,南京和奇宜餐飲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南京和奇宜”)主要業務中包含收取品牌加盟費,合同約定一次性收取加盟代理費后,按照合同約定在開店前一次性收取門店設計費、培訓費,收費標準按照門店大小核算繳費。經檢查,企業部分加盟業務收取的加盟費1900000元未按合同金額入賬;部分加盟業務收取加盟費1592000元未入賬,應做補稅處理的金額合計3492000元。
《稅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條規定,納稅人必須依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稅務機關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確定的申報期限、申報內容如實辦理納稅申報,報送納稅申報表、財務會計報表以及稅務機關根據實際需要要求納稅人報送的其他納稅資料。第六十三條規定, 納稅人偽造、變造、隱匿、擅自銷毀賬簿、記賬憑證,或者在賬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經稅務機關通知申報而拒不申報或者進行虛假的納稅申報,不繳或者少繳應納稅款的,是偷稅。據此,國家稅務總局南京市稅務局第二稽查局對南京和奇宜罰款16.390886萬元。
公開信息顯示,南京和奇宜餐飲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7月,是一家以餐飲為主導的企業。該公司旗下有網紅茶飲品牌“伏小桃”。